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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0-10-20 08:35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障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188体育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目标管理,与校风学风建设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履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范围

第四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对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总支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直属党支部对支部覆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教育监督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全面领导责任,做到年初有总体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度有总结考核。

2、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廉洁文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动态监管、预警处置、检查评估机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5、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评价结果运用。

6、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行任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与廉政谈话等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8、抓好作风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9、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

10、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11、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维护师生权益机制,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

13、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高校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4、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支持和保障纪委正确履行纪律检查和查办案件职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委的执纪监督。

15、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执行述职述德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定期听取学校纪委工作汇报以及所属单位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指导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第六条 学校纪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

1、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在校党委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二级机构,加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督促各党总支、支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纪律松弛现象和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3、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新提任和转任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

4、抓好作风建设情况督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整治损害师生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5、抓好案件查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查办、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进行分类处置。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6、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定期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堵塞漏洞,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7、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好用、管用为核心,进一步清理、制(修)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符合高等教育实际、具有学校特色、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8、突出权力监管。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严格开展执纪监督,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人事、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9、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二级机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二级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10、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1、及时请示汇报工作。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第七条 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校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

1、传达上级文件和讲话精神,督促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

2、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加以贯彻落实。

3、主持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委会每年不少于2